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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对于保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更应先学一步,既要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又要深刻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的情况,浅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 要把学习“两个条例”当作一门基础的功课。 从一定意义上讲,“两条例”是我们做好基层政治思想工作的法律手册和守则,应强化精通意识,提高运用能力。总支成员及基层党政干部要把“两条例”作为必修的共同科目。把条例作为基本教材,原原本本的学,切实把“两条例”的主要内容、法规程序、基本要求搞清,取得实施“两个条例”的领导资格。 二、要抓好“两个条例”中规定的基本制度的落实。 “两个条例”是支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党法和行为准则,在思想上打下依法办事的烙印。在做党的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的时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凡属有全局影响的问题,凡属重要服务项目的决策和开展,凡属涉及人事变动,都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消灭变通的随意性。 三、要模范遵守“两个条例”,模范执行“两个条例”。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这要求我们基层党政领导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纪、党法的范围内活动,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有任何特权,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具体在做党的工作、行政管理工作时,一定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决不能各行其是,我行我素。 四、在贯彻“两个条例”过程中,要强化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观念。 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支部和行政工作必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坚持用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来衡量反腐倡廉的一切决策和措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利益;集中群众智慧,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的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维护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纠正和克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总之,必须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街道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街道最基本的工作职责。 我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要不断提高对“两个条例”的深刻认识,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一名“亲民、爱民、为民”的合格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