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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抓好今年的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实现“十一五”时期各项国税工作目标至关重要。市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分析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势,查找薄弱环节,确定了今年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祖云同志代表市局党组作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同;市纪委常委胡文骥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供大家讨论研究。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扎实坚定反腐倡廉工作信念 今年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深刻地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全党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1月12日,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同志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亦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加强党章学习的指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高度重视,均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同志在2月12日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党的思想政治、组(本文权属文秘资源网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 www.wmzy.net 查看)织、作风和制度各方面工作之中,努力促进税务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2月27日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局张崇明同志亦要求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实际效果体现在重修养、讲政治,对党忠诚老实、对事业认真负责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按照上述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务必要站在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上,统一到总局、省委和省局主要领导讲话的精神上来,以实际行动抓好党章的学习贯彻落实: 第一,在学习把握上,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全市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原文,努力做到熟悉党章的总纲和条文,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同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联系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市县两级国税中心学习组要将党章纳入学习安排,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强力执行,为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章做好表率。 第二,在贯彻落实上,要充分结合行业特点。全市国税系统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要求,突出行业特点,在推动工作中要始终将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章贯穿于整个国税工作之中。当前,全市国税系统要重点抓好四个结合:一是要将党章的学习贯彻与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具有本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将党章的学习贯彻与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制度,形成相互交流沟通、配合密切的联动机制,提高预警防范能力。三是要将党章的学习贯彻与加强系统“两权”监督结合起来,坚持用党章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办事程序,重大问题坚持集体决策,选拔任用干部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阳光工程建设,防止选人用人上的徇私舞弊,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绩效管理及考核评价机制。四是要将党章的学习贯彻与巩固系统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要在广大党员中开展“牢记党的宗旨、重温入党誓词、践行廉政承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对照党章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切实发挥党员队伍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先锋作用。 第三,在对照检查上,要真正找准薄弱环节。全系统广大党员要以党章为行为准则,严格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监督检查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励,时时检点自己的言行,真正达到“吾日三省吾身”的境界。凡是党章规定的,我们都要无条件地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价钱。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都要按照党章的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已任,把精力和心思用在抓稳定、保平安、促发展上,不断研究本单位、本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思维创新、工作创新。要善于抓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问题多发、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禁于未萌,止于未发。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上级决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各类违反党章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践行党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大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的形象的突出问题。重点突出抓好税收政策特别是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企业治乱减负,结合“推综”工作,加大税务执法监察力度,纠正“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严肃税收征管纪律,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税形象。 二、全面落实“一岗两责”,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业务部门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岗两责”。落实“一岗两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抓手,哪个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证明“一岗两责”在这个单位得到了较好落实,哪个单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多发,说明执行“一岗两责”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视业务工作为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为软任务,把反腐倡廉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割裂开来,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把手”的事、是纪检组长和监察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的人还不在少数,反腐倡廉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二是履职不到位。对分工负责和牵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主动抓落实不够,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考核还有差距,在推行新的业务工作项目和措施时, 提早研究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制定预防措施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因而预防关口还没真正前移,过程监督还没真正落实。三是考核不到位,考核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普遍存在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的现象;检查考核不细不严,考核结果与工作评价、干部使用、表彰奖励联系不紧密,责任制的威力没有真正发挥。四是追究不到位。遇到矛盾躲、遇到问题推、遇到困难绕,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追究不敢逗硬。有的单位只顾小团体利益,有案不查,查案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针对这些问题和现象,我在这里重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政治责任,是一项必须抓、时刻抓、认真抓的系统工程。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步建立起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执行力。 第一,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统一领导”的职责。全系统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用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格局指导工作,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做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加强形势分析和工作研究,着力解决问题,不断强化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按照中央和总局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国税行业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时刻保持对新形势下税收战线上腐败与反腐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敏锐性和高度警惕性,经常研究分析,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分工负责”的职责。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基层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在部署、检查业务工作时,同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责任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对涉及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在业务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信访件应进行初步了解,主动“问责”;对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要及时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本人履行“一岗两责”的情况要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上级党组的考核检查。 第三,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负其责”的职责。全市国税系统各单位的组成职能部门既是税收工作的具体业务部门,又是抓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部门,税收法律法规和国税各项建设,要靠各职能部门来具体贯彻落实,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监督权,也是通过各职能部门来实施的。因此,各职能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中履行好监督职责,既是落实“一岗两责”的具体行动,又(本文权属文秘资源网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 www.wmzy.net 查看)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职能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负领导责任,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要求融入到本部门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去,确保本部门人员和业务工作安全。 第四,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的职责。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注重发挥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各成员的作用,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牢记组织重托,不辱历史使命,按照省局和市纪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思想活动,下力气解决个别单位存在的责任淡薄、不敢碰硬、安于现状、作风飘浮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第五,严肃责任追究。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机关职能部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分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既要严肃处理直接违法违纪者,又要按照“上连一级”的原则逗硬追究领导责任,即班子成员出了问题,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职能部门和业务工作出了问题,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同时,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部门,当年取消各种先进评选资格,所在部门的主要领导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能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实际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试金石,是健全领导机制、提高带队水平的关键所在。从整体上看,全系统各级班子的配备是有力的,是符合勤政、廉政标准的,是适应工作要求的,但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从四个方面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要严于自律作表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廉洁自律上体现先进性,对整个队伍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以及国税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和职业生命,从大处着眼,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念,严格遵循“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记“两个务必”,防止出现道德风险,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不动摇、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动心、在腐朽思想侵蚀面前不丧志、在艰难困苦面前不退缩;从小处做起,防微杜渐,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欲、慎独、慎行,自觉遵守廉政规定,做到既干事、又“干净”,既要干成事、又要“不出事”,始终以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去感染和带好一个班子、一个单位、一支队伍。 第二,要发扬民主促团结。充分发扬民主,是班子团结的“润滑剂”,是遏制腐败的“防火墙”。实现民主,既靠领导干部的个人素质,也靠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做发扬民主的表率、维护团结的表率。“一把手”要心胸开阔,虚怀若谷,要有容人容事的雅量和气度,要有很强的集体领导意识和良好的民主作风,要善于团结其他同志包括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融洽共事;班子成员之间也要倡导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倡导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要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要求,坚持凡属重大事情和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问题,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的程序运作,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防止出现决策一元化。这里我再次强调,在事关国税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问题上,都要做到三个坚决、三个反对,即:坚决按程序办事,反对无序运作;坚决按原则办事,反对无视纪律;坚决按政策办事,反对擅自变通。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