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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的虚与实
来源:http://lw.soudaan.com 录入时间:06-11-23 13:10:32
     在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一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赞声盈耳;一种是“为官一任,积怨一方”,口碑甚糟。差别来自哪里呢?考诸原由,前者政绩是实的,后者政绩是虚的;政绩实,则利国利民;政绩虚,则误国误民。     谋求政绩,首先有个出发点问题。客观地说,我们的大多数干部能够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创造了扎实的政绩。但也有少数干部为了捞取个人的名利地位,视政绩为得到提拔重用的资本,为了早出、快出、多出“政绩”,不择手段,不顾影响,背离民意,独断专行。有的急功近利,乱上项目,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为创造任上的“辉煌”,只讲高速度,不讲实际效益;有的好大喜功,不顾地方财力能否承受,热衷于“想大的,干大的”,盲目“超前”,人为兴起这个“热”,那个“热”;有的只管领导的“面子”,不管群众的“肚子”,常将政策规定之外的役民之举,冠以“人民事业人民办,办好事业为人民”的美名。财力不够就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把手伸向百姓口袋,弄得百姓叫苦不迭;有的以邻为壑,以短损长,逞一日之“能”贻将来之害,以本届之“功”留后届之患;还有的更“高明”,实际工作没做多少,却会做假账,牛皮吹到天上去,在数字上奔“小康”,蒙骗上级,求得升迁。凡此种种,怎能不招致群众的埋怨呢?     那么,应当如何看待政绩呢?这里有唯物辩证法还是形而上学的区分。从唯物辩证法出发,地方干部的政绩当然要看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同时也要看到经济发展是有周期的。在起始阶段,只要布局合理,步子扎实,初见成效,也应视为“政绩突出”。不能以为只有短期内看得见摸得着的才是政绩,而将来才发挥作用的就不算政绩;也不能认为只有上项目办企业才出政绩,从而置基础建设于不顾。如果政绩观不正确,必然导致谋求政绩上的偏颇。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实现远大目标和切实做好当前工作的统一,坚持发扬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和坚持科学务实态度的统一,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讲实效,办实事,坚持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我们提倡的应该是这种从群众利益出发的务实态度。对于时下一些党政干部追求政绩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如求急求快,贪大求全,超出财政和群众的承受程度,过于超前等等,应该采取切实的措施坚决纠正。当然,有些基础设施项目,如道路、桥梁、广场,有些文体设施,如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有些医疗保健设施,如医院、活动中心等,可以而且应当适当超前一些,因为这些设施长远起作用,不能只看眼前这几年,不能对所有超前一点的工程都视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而一概加以反对。     常言说得好:“群众心里有杆秤。”对一个干部的政绩,群众最能称得出轻重。因此,有关部门考核政绩,不能只看表面现象,不能简单地听汇报、看数字,更不能只听少数人自吹自擂,而应观其政,究其效,察其实,特别要注意倾听群众的评价。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通过解决困扰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问题,通过为群众解决具体困难来创造政绩,把政绩建立在办实事上,把政绩之碑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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