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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在全区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暨造田造地现场会上的讲话-八荣八耻,半年总结,商业贿赂,新农村建设
来源:http://lw.soudaan.com 录入时间:06-12-02 11:09:21
  一、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略)  二、主动适应,创新思路,努力破解土地制约难题  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上下开展以“创新破难、加快发展”为主题的大学习、大推进活动,要求吴兴一马当先,目标之高,任务之重,我们深感压力巨大。区委、区政府已经把今年确定为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年,无论是一马当先加快发展,还是新区的大建设、项目的大推进,土地保障至关重要,事关全局。从目前土地供求形势来看,国家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用地形势非常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制约。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计到2005年底完成修编,三项控制指标特别是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无法及早下达,已成为我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最大制约因素。二是土地利用年度指标的制约。今年,国土资源部下达浙江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16.5万亩,其中9.9万亩(60%)留在国土资源部,保证浙江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3.3万亩(20%)留在省国土资源厅,保证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其余3.3万亩(20%)如何分配到各市方案还未确定。折抵指标这块,预计全省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折抵指标10万亩,约合建设用地规模20万亩,而分配给湖州市的建设用地规模最多为1.2万亩,全市平均分摊我区也不过2000亩,除市留用于保证市重点建设项目需求外,我区可用指标更少。三是用地需求大大增加。根据实施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年的要求,从目前已排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来看,今年我区实际用地需求超过1.5万亩,其中投资千万元以上的63个重点建设项目用地8917亩(未含老虎潭水库9664亩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因此,今年,土地供求形势非常严峻,制约矛盾更加突出,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只有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路,创新办法,艰苦努力,才能破解土地制约难题。  做好今年的土地管理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一个观念”、 “两个提高”、“三篇文章”、“四个名单”。   1、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一是要充分认识国家宏观调控给我区加快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新区组建以来,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打造“五个吴兴”、建设“六个区”的宏伟目标,今年又提出实施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年的要求,土地的制约将给新区建设和项目推进带来巨大困难,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如果应对不当,将直接影响到“五个吴兴”和“六个区”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是要抓住国家宏观调控给我区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国家通过加强宏观调控,以土地制约这个倒逼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长远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当前,全国各地都面临土地制约的难题,我们如果能抓住这个机遇,一手抓年度指标争取,一手抓土地集约利用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能赢得发展先机,既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又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集约发展、加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三是要把破解土地制约难题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一次真正检验。在土地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各乡镇要完成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任务,难度很大。如何创新思路、创新办法,破解土地制约难题,完成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我们的工作能力是一次真正的检验。因此,我们必须克服悲观埋怨、消极等待的思想,主动、灵活、科学、理性地适应新形势,勇于迎接新挑战,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把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作为调控经济,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快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通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出让价格为抓手,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要提高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区政府已专门制订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凡新建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指标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和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区域修正系数一律上调0.2,每亩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美元,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安排供地。新建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对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对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的工业建设项目,试行项目投资规模最低值控制办法,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同时,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绿地控制指标。教育、卫生等公共建筑用地不得超过35%,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等住宅用地不得超过30%,除安全、消防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工业生产企业等工业用地不得超过20%。二是提高土地出让价格。从1月1日起,适当提高引进生产性项目供地基价,东部新区生产性项目土地出让基价内资12.5万元/亩、外资9.4万元/亩,对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项目用地适当提高供地价格,对土地利用效率较高、利用外资数量多、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用地给予适当的地价优惠,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大力推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市场化运作,以有效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强企业用地成本意识,促进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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