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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纪监驻县区副县级纪检监察员的廉政谈话-八荣八耻,半年总结,商业贿赂,新农村建设 |
| 来源:http://lw.soudaan.com 录入时间:06-12-02 11: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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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纪委、监察局驻县区副县级纪检监察员的廉政谈话同志们: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对县区县级领导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1月30日,市委任命了市纪委、市监察局驻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市中区、朝天区的六位副县级纪检监察员,今天请大家来进行廉政谈话,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对大家的关心和爱护,也表明党组织对你们在新的领导岗位上再接再厉,做出更大成就寄寓殷切期望。希望大家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辱使命,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 一、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感 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省纪委二次全会要求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严肃党的纪律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要利用驻县区副县级纪检监察员的有利条件,开展县区巡视工作的积极探索,这是党内监督机制的创新,省纪委有关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驻县区副县级纪检监察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县区县级领导班子及县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和巡视检查,将巡视中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当地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是县纪委班子成员的列席县区纪委常委会议,参加市纪委、监察局有关会议。 当前,我市突破性、跨越性发展正在深入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要以新的经济思想、经营理念推进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必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证。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神圣职责,当副县级纪检监察员绝不仅仅是解决政治待遇,不是闲职,更重要的是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的同志还要履行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的职责,一身三职,担子重、责任大、任务艰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其位谋其政,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党的一件大事来抓,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嬴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反腐败斗争任务仍然繁重”的新形势下,必须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当前,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一些不适应,有的是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不适应,有的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适应,有的则是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不适应。古人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顺应时代潮流,率先成为学习型干部,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你们现在职位高了、责任重了,要特别注意加强学习,要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向实践学习。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尤其要重视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辨是非,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思考问题,正确地把握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 三、狠抓落实,不辱使命 今年,是实现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中央纪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年目标的第一年,加快发展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都非常繁重。驻县区副县级纪检监察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深入经济建设第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重视民意,了解群众呼声,找准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针对农民负担、中小学校乱收费、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基层干部作风等问题认真调查研究,解剖原因,如何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提好的建议。要对县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巡视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讲究工作艺术,正确用权,监督到位。要克服畏难情绪,要克服无所作为的心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直气壮地代表市纪委、市监察局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驻县区纪检监察员每年必须向市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市纪委、市监察局要认真研究解决。各县(区)委、政府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驻县(区)副县级纪检监察员的工作,为他们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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