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是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大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刻学习领会,自觉遵守纪律,带头接受监督,模范执行条例。要坚持边学习边贯彻,学习与贯彻并进,以落实的程度检验学习的成效。要认真对照条例,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条例,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同级纪委、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的监督,欢迎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加强监督。要坚决支持各级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党的纪律。对各种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危害发展大局、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第二、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的行为,保证权力始终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制约的法规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加强维护监督权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权力滥用惩处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产生更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第三、要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为契机和动力,切实加快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企关系,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要坚持教育在先、约束在先、监督在先,切实把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两个《条例》既是约束的武器,也是监督的武器,既体现了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又体现了对干部的综合保护。要通过加强教育、加强约束和监督,使干部没有腐败的空间,有效地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各级、各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门,要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把失误、过失与腐败严格区别开来,为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党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惩治腐败,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将鞭策每个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增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