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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征兵工作电视上的讲话-八荣八耻,半年总结,商业贿赂,新农村建设
来源:http://lw.soudaan.com 录入时间:06-12-02 10:35:44
各位家长和适龄青年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大好形势下,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XX年冬季征兵命令。这是加强国防建设,保卫祖国的和平与安宁,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  青年朋友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一个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都必须按规定和要求依法服现役或服预备役,履行自己应尽的兵役义务。现在,我县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开始了。下面,我就这次兵员征集的有关问题作几点说明。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农业户口的青年,但要求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实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二、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2001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  三、征集的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1990年10月6日颂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但重点是现实表现;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1991年9月29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文化条件对于农业户口的青年文化可放宽至小学毕业,但不超应征农户青年总数的25%。  五、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全面展开,11月10日前为基层宣传报名阶段,11月10日至25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5日至11月30日为审批定兵阶段,稍后为新兵起运阶段。  征集兵员是加强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保证新兵质量,是征兵工作的核心;新兵质量的好坏是衡量征兵工作的根本标准。因此,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好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把优秀青年送到部队去”的指示精神,以征兵命令和征兵政策为依据,切实保证新兵质量;二是要站在对军队建设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高度,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加大领导力度,严格组织实施;三是要根据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征兵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及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为征兵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爱护支持军队建设,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气。切实把好新兵质量关,努力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  最后,预祝我县圆满完成州政府、蒙自军分区下达的今冬兵员征集任务,祝愿我县有更多的优秀青年能应征入伍,在军营锻炼成才,为我县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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