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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非常重要。最近,高检院决定把我省作为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的试点单位,8月下旬将在我省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政治部主任会议及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现场会。8月23日,省院召开了由各市分院分管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动员,省院检察长王尚宇、常务副检察长王田海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展培训考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院江丽主任和教育处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贯彻省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培训考核动员会议精神,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有关培训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搞好培训考核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培训考核是专项整改活动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是中政委的明确要求。我省检察机关作为高检院确定的试点,做好这项工作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首先,做好培训考核工作是实现专项整改活动目标的关键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在此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干警规范执法意识和规范执法能力水平的提高,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培训。只有认真抓好教育和培训考核,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使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树牢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先进执法理念,提高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规范化执法水平,才能为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奠定扎实的思想、能力基础,才能保证专项整改活动最终实现预期目标。反之,如果培训考核工作没有抓好,全市检察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执法水平没有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得到进一步提高,正确的执法理念没有在头脑中扎根,法律素养没有养成,过去执法不规范的一些习惯性做法、错误做法就会重新抬头,专项整改活动中纠正过的问题就会出现反弹,而且还会有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因此可以说认真抓好培训考核工作,是完成专项整改活动,实现专项整改活动目标的关键。第二,做好培训考核工作,是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落实好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的需要。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在高起点上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案件的办案质量还不高,执法办案的效果还不够好,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较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执法水平还不高,执法理念落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检察职能的有效发挥。我们要更好地肩负起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全面落实好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就必须切实搞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为检察工作提供人才、组织保证。第三,做好培训考核工作可以积累有益经验,对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高检院确定在我省进行培训考核试点,试点的目的在于积累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以便于在这项工作全面展开之后少走弯路,开展得更顺利一些。省院领导常讲,三门峡是出经验的地方。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培训考核工作,继承和创新我市教育培训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增强搞好培训考核试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光荣感,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把培训考核工作搞好,把经验总结好,为省院争光添采,为高检院下一步更好地组织好全国检察机关的培训考核工作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第四,做好培训考核试点工作,也是树立我市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展示我市检察队伍素质的一个重要窗口。这次高检院把我省检察机关作为培训考核的试点,对我市检察机关来说,也是一次考验,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这次试点工作组织得好坏,既体现出我们落实省院和高检院指示的工作态度,也可以体现出我们的组织工作水平,还可以反映出我市检察队伍建设水平,尤其是教育培训工作的成果。全市检察机关都要珍惜这个机会,利用好这次机会,通过高质量地组织好这次培训考核试点工作,向省院、高检院,向全国检察机关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展示我市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总之,大家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严格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好这次培训考核试点工作。二、明确要求,把握重点,认真组织好培训考核工作关于这次培训考核工作如何开展,刚才江丽主任宣读了市院关于贯彻落实省院制定的《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这次培训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培训组织机构和职责,培训对象和内容,培训和考核方式,培训考核的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院各部门和各基层院要严格遵照执行。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第一,要正确把握培训考核的指导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培训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执法岗位检察人员为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分类别组织专项培训考核,以切实提高广大检察干警重点是检察业务部门的检察官的规范执法意识和规范执法水平,推动我市检察事业深入、持续、协调发展。第二,要正确把握培训考核的指导原则。在培训考核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全市培训考核工作由市院统一计划、部署、组织,市院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培训,并对下级院对口部门的培训考核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要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和岗位工作要求,对各类检察人员实行分类培训、分类考核,保证培训考核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培训考核要着眼于普遍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面培训考核各类检察人员,重点培训考核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部门等执法岗位的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官。针对各单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把执法规范作为重点内容,突出强化岗位要求、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工作规范的培训学习和职业纪律教育。三是立足岗位、训用一致。培训考核要贯彻 “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紧贴岗位职责、紧贴队伍实际,紧贴工作需求。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练,真正使全体检察人员通过培训学有所获、学则能用。第三,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培训考核方式扎实推进。省院根据高检院要求统一确定了全省检察机关各部门的培训考核重点,并按照部门、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了脱产培训,闭卷考试;在岗培训,开卷考试;技能训练,专题考查;离岗培训,析案考核四种培训考核方式,规定了培训考核的时间。由于这项工作的进度牵涉到高检院8月下旬在我省的现场会能否如期召开,所以,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严格按照省院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组织培训和考核,不能在培训考核形式上自行变通,也不能在时间进度上拖全省的后腿。[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