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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方案
来源:http://lw.soudaan.com 录入时间:06-12-02 11:31:06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奖罚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2005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以突破变样瓶颈、实现“三年中变样”目标任务为考核内容,以“三重”工作为重点,着力发挥考核的激励、教育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处级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变样”目标的实现,促进宝山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进行。区委共组成6个考核组,分别由区委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参加,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担任各组协调人,工作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抽调。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三、考核范围  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区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区级机关、人民团体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领导干部。  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三个月的处级干部参加原单位的考核。  区属重点企业和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各主管单位参照实施。  四、考核内容  对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现“三年中变样”各项目标的工作意见、区政府2005年目标任务分解以及年初签订的《2005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二是今年“三重”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三是贯彻执行《宝山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工作规范(试行)》情况;四是处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和理论业务学习情况。  五、考核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15日—11月30日)  1、制定《2005年宝山区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各单位对照2005年工作任务,领导班子撰写班子工作总结,处级干部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3、各单位根据处级干部日常工作记实考核的要求,进行自我评议、单位主要领导评议、群众评议,并填报《区领导评议表》,由区分管领导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按照《2005年度宝山区评选“好班长,好搭档”的实施办法》,组织符合参评范围的处级党政正职领导申报参加评选,同时开展包括区领导推荐和处级党政正职互荐在内的“好班长,好搭档”评选民主推荐。  5、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民主测评,并同时进行“好班长,好搭档”调查问卷测评、记实考核群众评议。  6、区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年初签订的《2005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评估,提供《2005年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表》。  7、区纪委提供“万人百企评机关”情况。  8、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按A(优秀)、B(较好)、C(一般)三个等次,对各部、委、办、局本年度工作进行评议。  9、在处级干部范围内,对处级干部进行考核优秀等次的推荐。  10、组成考核组,并对考核组成员进行培训。  (二)考核实施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考核方法  实绩考核采取目标考核与记实考核相结合、“考事”与“考人”相结合、班子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政绩与考廉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组对各单位的考核,采取看、听、问、议、评等方式进行。“看”是考核组对各单位工作亮点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阅领导班子会议制度、记录等有关资料。“听”是考核组听取各单位关于200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明年工作思路的汇报,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问”是考核组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议”是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是考核组召开小组会议,根据考核综合情况,对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2、处级领导班子考核等次的确定  处级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A(优秀)、B(较好)、C(一般)三个等次,A(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单位总数的20%,C(一般)等次原则上掌握在单位总数的5%以内。  依据《关于2005年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特定变样目标考核奖惩的实施意见》,镇、街道、工业园区由考核组进行综合评分,区委根据各考核组评分情况综合平衡后确定考核等次。  各部、委、办、局的考核等次,由考核组参考各镇、街道对各部、委、办、局本年度工作的评议情况,根据各单位承担重点工作的数量及完成质量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由区委综合研究确定。  3、处级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  处级干部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A)、称职(B)、基本称职(C)、不称职(D)四个等次。  由考核组结合日常工作记实考核情况,参考处级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推荐情况,提出党政正职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其他干部的考核等次由各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由考核工作办公室参考处级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日常工作记实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对于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超过1/3的干部,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分析原因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如确属个人表现不好、群众反响较大的,应当认定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处级干部的最终考核等次,由区委研究确定。  4、“好班长,好搭档”评选结果的确定  由区“好班长,好搭档”评选工作办公室通过民主测评、调查问卷、实绩考核等形式,对党政正职领导的自身素质、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且参考民主推荐情况,提出“好班长,好搭档”初评结果建议,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评选结果。  (三)考核奖惩阶段:(2006年1月—2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2005年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特定变样目标考核奖惩的实施意见》、《关于处理不称职干部的暂行办法》、《2005年度宝山区评选“好班长,好搭档”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奖惩,使之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诫勉奖惩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教育作用和导向作用。  1、特定目标奖的确定。镇、街道、工业园区的特定目标奖按《关于2005年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特定变样目标考核奖惩的实施意见》核定。部、委、办、局奖励标准一般掌握在镇、街道平均水平的80%以内。对于考核为A等次的单位奖金增加10%,考核为C等次的单位奖金减少10%。  2、考核结果的反馈。实绩考核结果结合《区委关于开展干部职业谈话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实施进行反馈。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领导考核情况,由考核组采取书面和谈话形式进行反馈;其他处级干部的考核情况,由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以谈话的形式进行反馈。反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核等次、民主测评情况、评价意见等。对于各被考核单位考核奖惩统计的具体核算情况与考核奖惩兑现标准一并下达、反馈。  3、“好班长,好搭档”评选结果的反馈。“好班长,好搭档”的评选结果,由区“好班长,好搭档”评选办公室向各参评人员反馈。反馈的内容主要包括评选结果、调查问卷情况、未当选原因以及对加强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建议等内容。  4、对考核优秀班子、干部和“好班长,好搭档”的表彰。对于考核优秀的处级干部进行个人嘉奖。对于考核优秀的班子和“好班长,好搭档”,结合2006年处级党政“一把手”学习研讨班进行表彰。对于年度实绩考核和“好班长,好搭档”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区内各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使考核、评选的过程成为各级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班子内部加强团结、增强合力的过程。  5、对考核较差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处理。对考核较差的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对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以及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处级干部,实行诫勉,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为一年。对于考核较差的领导班子和干部所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问题严重的责令其进行整顿,限期予以改进,必要时及时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组织措施。对于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区委《关于处理不称职干部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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